關于加強人才管理的指導意見(試行)
發布時間:2019-11-01 16:50
各公司(合作社):
當今時代,是人才競爭的時代,人才已成為企業確立競爭優勢、把握發展機遇的關鍵,吸引、開發和留住人才,是每個企業必須關注的現實和焦點。為確保我集團公司人才“引得來、留得住、干得好、干得順”,經集團公司總裁辦研究、董事長批準,特制定以下指導意見。
一、工資待遇
工資待遇是引進人才最直觀、最有效的根本舉措。根據薪酬“合理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則,集團公司確定實行“外部競爭、內部公平、整體平衡”的薪酬管理辦法。
1、
全日制學歷的薪酬
(1)、全日制學歷是大專文憑的,實習期工資待遇最低2500元/月,轉正后工資待遇不低于3000元/月。
(2)、全日制學歷是本科文憑的,實習期工資待遇二本最低3000元/月,一本最低待遇3500元/月;轉正后工資待遇二本不低于4000元/月,一本不低于5000元/月(簽訂合同不低于五年)。
(3)、全日制學歷是研究生以上文憑的,實習期工資待遇最低4000元/月,轉正后工資待遇不低于6000元/月(簽訂合同不低于五年)。
浮動工資:對于全日制學歷是大專以上學歷的,轉正后,各公司可根據本人工作表現和專業技能,制定一個浮動工資和學歷補貼,最高不超過500元。實行績效的公司,可繼續執行本公司績效考核規定。工作滿一年以上的,各公司可根據工作表現和專業技能適當調整工資待遇。
實習期限:全日制是大專學歷的,實習期一般為3個月;全日制學歷是本科和研究生以上學歷的,實習期一般為1—2個月。
2、專業技術人員的薪酬
對于各公司根據工作崗位和工種需要所招聘的專業技術人員,經集團公司總裁辦同意并報董事長批準的,工資范圍可掌握在每人每月4000元—10000元。對于特殊人才,經董事長批準,可增加待遇,特殊對待。
二、人才留用
良好的工作環境、溫馨如家的人文關懷、和諧信任的歸屬感和被認同尊重的成就感是留住人才的關鍵所在。各公司都要從大局出發,抓住關鍵,搞好服務,做好落實。
一是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。對進入企業的優秀人才,各公司都要想方設法為他們創造良好舒適的工作環境,使其專心充分發揮所學專長,為公司創新發展貢獻力量。
二是營造溫馨的人文環境。對于進入集團公司的人才,要全方位搞好服務,多為人才考慮,形成人才關心機制,實施一系列如定期查體、開展乒乓球、臺球、健身等活動,提升住宿生活條件等暖心工程,為人才營造家庭般的溫馨環境,使他們充滿幸福感、歸屬感,增強人才留下來的信心和決心。
三是建立和諧的信任環境。“疑人不用,用人不疑”。使用人才,首先要信任他,信任他的能力,對他的才華予以肯定,形成對他的認同感,讓人才對公司產生責任感、成就感,才能有效地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,從而激發他們的潛能,使之奮發向上,為公司的發展不遺余力。
四是大膽使用,不拘一格。在人才使用上,要一視同仁,不要厚此薄彼,不要因為學歷高低或特殊關系給與關照。要不拘一格,放開手腳,給每一位人才提供施展才華的平臺,讓他們盡情發揮。對成績優異,表現突出者,大膽使用,委以重任。
三、
人才管理
我們采取“鼓勵進步、鞭策平庸、淘汰落后”的管理機制,最大限度的發揮人才的主動性、積極性和創造性。
一是健全制度,以制管人。各公司都要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,以規章約束,以制度規范。如:引進人才后,進入公司試用期,試用期滿該轉正而沒有如期轉正的,必須要向集團申報并說明原因,經集團核實,確屬不符合轉正條件的,不予轉正,繼續培養或辭退;否則,必須予以轉正,并按有關規定追究該公司管理人員的責任。
二是任人唯賢,以德取人。任人唯賢是管理使用人才的根本原則,特殊情況下,可以打破格局,只要有才華、有能力,可以“任賢唯親”。管用人才,德者優先。有德無才之人,主觀向好;有才無德,等于養虎為患。各公司在人才管理上,可以不避諱任人唯親,但絕對不可以取人無德。
三是寬嚴相濟,以寬示人。“金無足赤,人無完人”。國家有關部門也曾出臺“容錯制度”,我們作為一個企業,也不例外。各公司對已轉正的人才有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,可以視情節輕重給與處理(不要對其一棍子打死,放假或辭退),盡量從輕從寬處理。工作中大膽創新可以允許在一定程度“容錯”、“糾正”。出現類似情況,無論公司作出什么樣的處理決定,都必須報經集團公司批準后實施。
四是待遇從優,以誠待人。對已引進公司的人才,各公司都要從國家政策、福利待遇、個人生活等各方面予以從優對待。可以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期、帶薪休假;可以根據本人意愿繳納保險及養老金(國家規定標準);可以隨時聽取并采納他們的合理化意見和建議等,為各類人才創造優越條件,確保人才引進來、留得住、干得好、干得順心。
五是杜絕嫉賢妒能,拉幫結派。對引進的人才和招聘的本科以上的學生,要大膽使用,不準嫉賢妒能和拉幫結派。對引進人才使用得當做出成績的,年終予以獎勵(經工會報審匯總后總裁辦批準)。如發現上述不良行為,首先追究管理人員的責任。
山東天久實業集團有限公司
二O一九年十一月一日